关于开展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学传播专家(第四批)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专家:
按照《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学传播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学会决定对第四批(2021年)聘任的科学传播专家开展复审工作,通过复审的科学传播专家将重新进行聘任,并在学会官网公告;未通过复审的科学传播专家不再聘任,并取消其两年内申报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学传播专家的资格。
请各相关专家填写《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学传播专家复审表》(简称《复审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素材,于2024年11月11日前将复审材料电子版和本人签名的《复审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iaozhunchu@ctic.org.cn,文件名命名格式为“科学传播专家复审+姓名”。未按时提交《复审表》的专家视同自愿放弃续聘资格。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学传播专家(第四批)名单见附件2。
联系方式: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学技术普及部
联 系 人:刘 丹 18811069084 白 洁 18810479705
邮 箱:biaozhunchu@ctic.org.cn
地 址:北京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主楼6层(100025)
附件2: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学传播专家(第四批)名单.docx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