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9 07:03 分享到:
关于征集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研基地(第八批)的通知

为牢筑纺织科技发展根基,强化纺织科技的跨领域合作机制,深化技术成果与产业发展融合,以集成化的力量推进纺织科技强国建设,中国纺织工程学会于2017年启动科研基地的征集工作,截止目前已有科研基地46家。科研基地对串联纺织全产业链的各个节点,促进资源互补与跨界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按照《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研基地章程》要求和2024年工作计划安排,现将开展第八批科研基地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基地名称

科研基地名称的形式为“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某细分领域特色科研名称”+“科研基地”。

二、申报要求

拟申请成立的科研基地需为有纺织特色且在某细分学科领域有科研引领作用的科研机构(团体),亦可包括各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其名称不能与原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重复)等,其依托单位需为全国纺织及其相关领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型企业等,申请由依托单位为主体提出。

机构(团体)成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和科学道德,在思想政治、党风廉政、道德品行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依托单位必须是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的会员单位,主要成员必须是中国纺织工程学会会员。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研基地清单见附件1,各单位在申报中不要与已有科研基地的细分研究领域重合。

其他具体要求可登录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网站(www.ctes.com.cn)进入“科研平台”参看《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研基地章程》。

三、遴选流程及授牌

(一)凡符合相关规定,自愿加入的科研机构(团体)须填写“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研基地申报书”(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书邮寄至我会学术处。

(二)收到申报书后,我会先对申报科研机构(团体)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机构(团体)进行评估。

(三)通过评估的科研机构(团体)在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官网公示,无异议的将经学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后公布。

(四)每个科研基地的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合作协定的情况,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有权撤销其科研基地资格,解除合作。3年到期之后进行复评考核,未通过考核的科研基地撤销其资格,并解除合作。

四、材料报送

申报机构(团体)务必在2024年9月5日之前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并同时将纸版材料一份邮寄至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学术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晓萍 010-65913844,19857117273   舒  伟 010-65011750

E-mail:ctesxueshuchu@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主楼6层(100025)

附件:

1.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研基地清单

2.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研基地申报书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