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6 03:28 分享到:
关于设立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第七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等工作部署,以及《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丰富优质科普资源供给,推动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普工作创新发展,我会拟设立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第七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设立目的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通过与科普人才队伍基础好、开展科普工作成效好的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建设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给予科普基地授牌、学术指导和传播渠道等方面的支持,与授牌科普基地共同开展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优质科普资源创作和开展科普活动等工作,建成一批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科普基地,并在社会上形成示范引导作用。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

纺织及交叉领域具有一定开展科普工作经验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机构。

有室内展教展示区域、展厅,科普展教设施设备丰富,包括展品、展板、说明牌等基本展教设施,以及多媒体、数字化、互动体验类展教设备等,或可提供场地举办科普活动的单位优先。

2.申报条件

按照《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见学会官方网站http://www.ctes.com.cn/fzkp/KPJYJD/art/2022/art_8a745b9cf432422da8d186a94cf30e8c.html)第二章执行。

科普工作突出的科普教育基地,学会将履行相关程序,向中国科协推荐其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三、申报流程

1.凡符合相关要求,自愿申请的单位须填写《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提交电子版申报书至邮箱biaozhunchu@ctic.org.cn,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两份寄至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学会收到申请单位的申报书后,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能力评估。

2.通过评估的单位在学会官网(www.ctes.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学会审核批准,颁发“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牌匾,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五年。

3.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电子版,5月7日前提交申报书纸质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学技术普及部

联系人:刘  丹  010-65925745/18811069084

      白  洁  010-65925475/18810479705

邮  箱:biaozhunchu@ctic.org.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主楼6层



附件: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