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9 01:59 分享到:
关于征集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织工程师能力评价中心(第二批)的通知

各纺织相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完善纺织技术人才能力评价体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依照《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织工程师能力评价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1),广泛发动全行业推进纺织领域工程师人才建设,开展纺织工程师能力评价中心(第二批)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建设目的

我会通过与重视工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单位合作,共同建设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织工程师能力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工程师评价中心”)。建设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加大企业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自主培养力度,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评价制度。不断提高纺织工程师的社会地位,推动高水平纺织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搭建纺织工程师能力评价网络化平台,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纺织工程师。

二、申报要求

1.依法注册的纺织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

2.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企业:纺织服装领域的龙头企业,技术人才比例不低于10%;

社会组织:省市级纺织服装商协会;以及省市级纺织工程学会,企业会员不少于50家,并具有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方服务机构:重点为企业提供各类服务的纺织公共服务平台,如产业研究院、产业园区、创新中心、检测机构等。

三、主要工作

1.组建工作团队

(1)须有专职领导负责工程师评价中心的建设;

(2)指定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开展具体工作。

2.参与工程师能力评价制度建设

(1) 推荐符合条件的行业专家进入工程师能力评价专家库;

(2)参与工程师能力评价体系和标准修订等工作。

3.积极配合学会推广工程师能力评价工作

(1) 加强本单位或本区域的纺织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每年鼓励和推荐至少10名科技人员参与申报由学会组织开展的纺织工程师能力评价;

(2)促进工程师能力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激励相衔接,推动将工程师能力评价级别纳入组织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的依据;

(3)工程师评价中心需积极组织本单位或本区域科技人员参加由学会组织的相关活动,不断提高科技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程技术水平。

四、申报流程

1.凡符合条件并自愿申请的单位须填写“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织工程师能力评价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于5月31日前提交电子版申请表至zhangyang@ctic.org.cn,6月6日前提交加盖公章纸版材料至学会,逾期不予受理。

2.收到申请表后,评价中心秘书处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评估,通过评估的单位将在学会网站(www.ctes.com.cn)进行公布,并颁发证书、授予牌匾,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

五、联系方式

报送单位:中国纺织工程学会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主楼6层

联 系 人:张  杨 010-65924906/15810153299

赵春梅 010-65921743/13522482868

邮    箱:zhangyang@ctic.org.cn

 

附件:1.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织工程师能力评价中心管理办法

2.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织工程师能力评价中心申请表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下载:附件1-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织工程师能力评价中心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织工程师能力评价中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