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1 11:09 分享到: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关于组织推荐国家层面科技报道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中宣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提升科技信息发布水平、加强改进科技报道的意见》(中宣发〔2019〕33号)及《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关于推荐国家层面科技报道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要求,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将组织纺织及相关领域的国家层面科技报道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和改进科技报道要求,建立涵盖理工农医等各学科各领域的千余名规模专家库,搭建主流媒体记者与相关领域专家快速精准对接平台,探索完善重大科技事件媒体报道的专家咨询和重要报道内容科学性审核把关工作机制,为提升主流媒体科技报道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引导力提供专业支撑。

中国科协负责专家库平台日常运维和动态管理,维护专家资源、完善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并保障专家库的正常运行。中宣部负责组织主流媒体入驻使用平台并及时汇总媒体需求、管理媒体使用情况。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中科院、工程院、国防科工局等相关部门负责推荐专家,及时提出平台改进意见。

二、推荐渠道与名额

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可通过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以及各省级纺织工程学会推荐,也可直接向学会自荐。推荐名额不作限制,但应按照入库专家标准择优推荐。

三、入库专家标准

(一)入库专家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3.身心健康,热心科技传播,自愿加入专家库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工作;

4.无科研失信和学风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社交平台不当言论等;

5.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纺织相关领域科研工作或科技管理5年以上,熟悉纺织及相关领域研究发展动态;

6.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会员。

(二)按照学科分类和专业水平、知名度及影响力等因素,入库专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或一等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副总师、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部863、973和科技支撑三大科技主体计划项目、国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5.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高新区(科技园区)等国家级公共创新平台与载体负责人;

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首席技术人员或技术研发总负责人;

7.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最美科技工作者”等国家级先进人物表彰获得者、著名学科类奖项获得者以及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入选者;

8.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领军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9.科技类社会组织负责人或学会秘书长;

10.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

11. 具有副高级职称的40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企业科技人员等。

四、专家库主要职责

国家层面科技报道专家库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重大科技主题宣传的策划,协助提供权威信息、权威专家等多种资源;回应主流媒体采访报道需求,对报道内容进行专业把关;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科技问题,组织专家接受采访,发挥指向性作用主动引领科技舆情;组织专家撰写收集优秀的科技资讯和科普传播文稿,为媒体开展科技报道提供日常支持;积极开展培训、科普、沙龙、宣讲等多种智力服务等。

入库专家的管理按照“国家层面科技报道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

五、推荐工作要求

各推荐机构或自荐专家,请于2021年2月3日前将“入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版反馈至学会学术处,推荐机构另需将“推荐入库专家列表”(见附件3)一同发至学术处邮箱。

学会将结合实际工作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遴选确定拟推荐专家名单报送至中国科协。

联 系 人:张洪玲

联系电话:(010)65972191

电子邮箱:ctesxueshuchu@

附件:1.国家层面科技报道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2.科技报道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2-3

          3.推荐入库专家列表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        

2021年1月29日